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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防爆电气检测

根据AQ3009-2007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规定:危险场所适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。检查需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,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。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 

AQ 3009-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
GB 50257-2014 电气装置安全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
GB 3836 爆炸性环境系列标准
GB 3836.13-1997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13部分-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
GB 3836.14-200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14部分-危险场所分类
GB 3836.15-200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15部分-危险场所电气安装(煤矿除外)
GB 3836.16-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(煤矿除外)
GB 12476.1-200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: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1节: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
GB 12476.2-2006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: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2节:电气设备的选择、安装和维护
GB 12476.3-2006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: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